第五十四章 神秘人物手眼通天-《玉帛金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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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问出此话,就表明对方终于对良哥的分析信以为真。良哥将憋了很久的那口气,徐徐吐了出来,叹道:

    “没别的办法。他乡下老家只有一个赌鬼老爹,两人多年没有来往;送钱或送物,对在牢里的他而言,也没有什么意义。他说过,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除非把他弄出来,否则就让秘密烂在肚子里。”

    大人物继续沉默。良久,才给良哥下了最后指示:

    “把一个判了十几年的囚犯弄出来,非同小可。此事能否办成,是个未知数。但不管结果如何,你都不能向别人吐露半个字。否则,你会死得很难看,记住了?”

    良哥赶紧在大街上立正,点头,哈腰,恢复一脸谄笑:

    “记住了,记住了。”

    挂上电话之前,大人物又莫名其妙地问道:

    “这个陈猛,跟你多久了?”

    良哥有点懵:

    “三四年了。怎么啦?”

    大人物:

    “你真的了解他?”

    良哥还是懵:

    “他以前在街头遇事,嗓门挺大,实际上是个胆小怕事、唯唯诺诺的人。但今天一见,似乎完全变了个样,不急不燥,颇有城府。”

    大人物忽然叹了口气:

    “也许他以前的表现都是装出来的;也许是,这一年的牢狱生活,让他浴火重生,智商产生了质的飞跃。”

    顿了顿,大人物才警告道:

    “总而言之,此人不可小觑。弄不好以后在江湖上的成就,比你大。你最好小心一点。”

    挂掉电话,良哥照路边的一棵树上踢了一脚,吐了口唾沫,对大人物的警告很不以为然,骂道:

    “日你妹妹的,一个陈猛,再精明再强壮,我良哥还会怕他?”

    然而,大人物毕竟是大人物,在某些事情上是有先见之明的。后来陈猛真的成了枫林镇江湖上的一方老大,风头一度盖过了彪哥和良哥。此是后话。

    良哥打完这通电话,便带着二条和幺饼回枫林镇等消息。这一等,就等了整整一年。

    这一年里,关于陈猛杀人放火的案子,悄悄起了变化。

    先是有人觉得细节可疑,接着发回重审,重审的过程中,冒出来几个莫名其妙的目击证人,证明陈猛在船厂火起之时,身在别处。他到达现场,是在火势大到不可挽救之后。

    由此可知,当初船厂的那场大火,并不是陈猛放的。另外,法官及陪审团也相信了陈猛自己的说法:他回到船厂,是想去查看老头子的伤势,并试图提供救助。

    最终,此案改判如下:陈猛意外伤人,但第二天有悔过及救助之心,判有期徒刑二年。

    客观地说,此案重审的过程有点荒诞不经,尤其是那几个目击证人来历不明,证言又含糊不清,让人觉得相当不可信。可是,恰恰是这么一搞,反而使得事情无限度地接近真相。

    这不得不让人慨叹,世事太过离奇,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。

    由于此案并没有公开审理,所以良哥对这一切一无所知。在给大人物打完电话一年之后,良哥有一天忽然接到陈猛刑满出狱的消息。

    于是,良哥一面感叹大人物的神通广大,一面准备为陈猛接风洗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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