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第一滴血(2)-《明天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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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吏部,也不愿意再派国内的精英来西部送死了。

    在官员不能到位的情况下,唯有仓曹不愿意放弃,在派出军队杀的血流成河之后,终于在西北确定了税官神圣不可侵犯的共识,

    而帝国,对这些地方唯一的要求便是征税。

    为了能收到税,这些地方的税官,作为帝国真正委派的官员,只有为帝国收税的权力。

    执行这样的法规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,西部——实在是太大了。

    皇朝不可能让一个偌大的西北长久的处在一种无政府状态,在这种局面下《西部自治法规》自然而然的就出现了,既然西北地民风彪悍,且冥顽不灵,那么,除过文治,之外,就只有武力治理这一条路好走了。

    在张掖以北,任何想要耕种的大明人都有权力去西部给自己圈一块土地,只要在这块土地上耕种超过三年,这块土地就属于这个大明人。

    在张掖以北,个人发现的矿藏即为个人所有。

    在张掖以北,个人捕捉到的野人,即归个人所有。

    在张掖以北,百姓除过必须缴税这一条之外,施行积极意义上的自治。

    张掖以北的人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无不欢欣鼓舞,然后,混战也就开始了,这里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,就变成了一块法外之地。

    就在这些混血的西部大明人为自己的成就欢呼鼓舞的时候,他们突然发现,从内地来了太多的大明人。

    而这些大明人看起来似乎比他们还要凶恶。

    导致这个结果出现的原因有两个。

    凡是被判决服刑三年以上,死囚以下的罪囚,只要提出申请,就能离开监牢,去荒芜的西部去闯一闯。

    凡是因为参与李弘基,张秉忠,等等流寇造反,从而失去了分配内地土地的流寇,可以去西部拥有自己的土地。

    很多人都清楚,真正吸引这些人去西部的原因不是土地,而是金子。

    离开内地的人之所以会有这么多,更多的还是跟西部的金子有很大的关系。

    金子的消息是回内地的军人们带回来的,他们在作战行军的过程中,经过很多无人区的时候发现了大量的金矿,也带回来了很多一夜暴富的传说。

    这些昔日的流寇,昔日的盗贼们,到了西北之后,很快就自动占领了所有能看到好处的地方……且很快重新集结成了无数股贼寇。

    他们在西北之地抢劫,杀戮,横行无忌,有一些贼寇头目已经过上了锦衣玉食堪比王侯的生活……就在这个时候,军队又来了……

    每一次,军队都会准确的找上最富庶的贼寇,找上实力最庞大的贼寇,杀掉贼寇头目,抢走贼寇聚集的财富,然后留下一穷二白的小贼寇们,任由他们继续在西部繁衍生息。

    一连三次这样做了之后,贼寇们也就不再聚集成大股强盗,而是以零星存在的方式,继续在这片土地上生存,他们缴税,他们耕作,他们放牧,他们也淘金,偶尔也干一点抢劫,杀人的小事。

    总体上来说,他们已经温顺了很多,没有了愿意真正提着脑袋当老大的人,这些人已经从可以横行天下的贼寇变成了地痞流氓。

    这一点,就连这些人也没有发现。

    天色渐渐暗了下来,张建良依旧蹲在那具尸体边上抽烟,周围黑乎乎的,只有他的烟头在黑夜中明灭不定,如同一粒鬼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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