替身-《从替身到白月光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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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能那天实在太冷了吧。

    其实林鸢理想中的爱情是炙热的,是轰轰烈烈,至死不渝的。

    所以跟沈遇倾这样冷静的人恋爱,她感受不到爱和被爱,对他的感情,一直基于救命恩情之上的敬爱。

    她对他的执念,不过是放不下这件黑色风衣曾带给她的温暖和灵感。

    雨渐小,林鸢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自己所有的物品,她按照市场价换算了这两个多月的房租,把现金装在信封里,放在了钢琴上。

    林鸢抱起二宝,最后看了一眼挂在琴室里的黑色风衣,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三年的执念,也该放下了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林鸢将二宝放在副驾驶上,没来得及充电的手机,随着沈遇倾的来电而耗尽了最后一点电量,自动关机了。

    她启动车子的一刻,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。

    那件黑衣带给她的温暖,已经跟沈遇倾的无情相互抵消了,一切又回到了起点。

    白色马自达开出了车库,像冲出笼中的鸟,准备在鲜有人至的车道上驰骋。

    弯道处还没等她加速,便看见道路转角处有三个流浪汉正踢打着什么,嘴里还骂骂咧咧的。

    别墅附近偶尔会有流浪汉,毕竟是富人区,有专门的捐助箱,里有很多好东西可以拿来用。

    不过他们一般都会躲着人和车走,像这样聚众闹事还是头一次看见。

    林鸢车速放慢,车灯扫过一张美得近乎妖孽的脸,她不自觉屏住了呼吸,一脚刹车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被流浪汉围着的少年满身血痕,浑身无力地倒在泥泞中。

    他长睫低垂,脸上虽然满是污渍,但林鸢能看出他泥污下的惊艳轮廓。

    显然,这三个流浪汉定是想守护自己的地盘,欺负这个新来的小流浪汉,也太霸道了!

    林鸢当即下车喝止他们,“干什么呢?怎么欺负人啊?”

    几个流浪汉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小姑娘,明眸善睐,精致的五官在巴掌大的鹅蛋脸上熠熠生辉。一身价值不菲的雾蓝色连体衣勾勒出玲珑身段。

    估计是哪家的千金小姐,他们可不敢惹事。

    每个人都有一段中二时期,会做一些长大后不忍回顾的黑历史。

    林鸢的中二时期是喜欢打抱不平。

    她仗着力气大又常年习武,跟校霸打了一架,一战成名。在那之后每次只要一报名号,大家就都一哄而散,省时又省力。

    所以她重操旧业时,下意识就报出了自己曾经中二的称号:“天盛区林大力在此……咳咳。”

    意识到自己喊了什么,林鸢满脸胀红,战术性咳嗽起来,以掩饰内心的尴尬。

    可她还没尴尬完,几个流浪汉却灰溜溜地跑了。

    林鸢瞬间化尴尬为自我膨胀。

    时隔多年,没想到她的名号还是这么响亮!一瞬间有点踌躇满志,激起了豪情万丈。

    走远了的流浪汉回头看了那个美女一眼,一言难尽的表情。

    多好的小姑娘,就是精神不太好,精神病杀人不犯法,他们还是躲远点吧。

    满腔热血无处安放的林鸢,目光锁定在几欲昏过去的美少年身上,他此刻也正看着她。

    发丝已经被雨水打湿,脸上的污渍正一点点被细雨冲刷干净,露出了瓷白的皮肤。

    他那双眼睛湿漉漉的,像只受了伤的小鹿,黑白分明的眼里布满了红血丝,透着疲惫,正竭力地强睁着眼。

    他这副外表柔弱却倔强不服输的样子,让林鸢卡顿了许久的灵感突然迸发,脑里一直徘徊着激昂又悲壮的旋律。

    副歌出来了!

    林鸢激动得心跳加速,差点喜极而泣,当即朝他伸出手,激情地说。

    “走,跟姐姐回家,姐姐养你。”

    激情澎湃中的林鸢并没注意到,她以为的流浪汉美少年,悄悄把藏在身后的一把匕首扔进了草丛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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