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:总有刁民想害朕!-《天命!大唐气运在我身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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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二房伸手接过玉佩,看了一眼台阶之下的吴四水,道:“吴县尉且稍候片刻”,又对老管家使了个颜色。

    老管家心领神会,叫上了旁边站着的小兰和杏儿,还有护院的侯三侯四,一起去了后宅,片刻之后返回,轻声道:“二夫人,东西确实不在了,应该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二房点点头,这倒是实打实的物证了。

    侯府众人互相看了看,东西怕是否认不了,自然只有一个结论。

    小娴儿眯起狐狸眼,咬咬口中牙,声音清冷:“栽赃陷害!”

    【作者题外话】:唐代司法在审级管辖上基本沿袭汉代的三级审制:县为第一级,受理处杖刑以下案件,州为第二级,受理上诉案件,刑部受理徒刑以上案件。

    《唐六典》规定:“凡有犯罪者,皆从所发州、县推而断之;在京诸司,则徒以上送大理,杖以下当司断之;若金吾纠获,亦送大理。”

    唐朝的“官品服色制”中的颜色有四种,紫色、绯红色、绿色和青色,其品级不同,官服的深浅也不同。

    一品、二品、三品着紫色;

    四品,深绯;

    五品,浅绯;

    六品,深绿;

    七品,浅绿;

    八品,深青;

    九品,浅青。

    吴县尉是七品,故着浅绿色官袍。

    后边包括再出场人物,也是遵循这个规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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